馬太福音第十九章
離婚的問題(十九1~12)
.婚姻的原意(1~9)
這次辯論發生於比利亞境內;「離開……河外」是指耶穌當時正取道約旦河東的比利亞往猶太地去。
猶太拉比根據摩西的律法(參申二十四1),一般准許人休妻,但對於准許的理由,則有不同的看法。有些認為這只限於有關淫亂的事,有些卻認為包括任何令丈夫不悅的事。耶穌的立場乃建基於神創立婚姻制度的最基本原則──婚姻是長久的,人不能隨意將之終止。摩西律法容許離婚,不過是由於人心硬而神容忍人的權宜措施,除非妻子不貞在先,否則丈夫休妻另娶,或被休的妻子另嫁,都違反了神創立婚姻的原有旨意而犯了姦淫的罪。
耶穌對離婚問題的看法,一方面糾正了不少猶太人的誤解,將神創立婚姻的神聖旨意清楚申明;另方面也把婦女的地位相應地提高。在當時猶太人的思想中,根本完全沒有「凡休妻另娶就是辜負妻子」的觀念,因此,耶穌指出丈夫要忠於妻子,使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提高起來。
我們今天同樣活在一個漠視婚姻關係的社會中──未婚媽媽、試婚、同居、婚外情、同性戀、輕率離合等情況,真是無日無之。信徒應回到神創立婚姻的神聖旨意中,持守真理的原則,成為這污穢世代中的聖潔見證。
.獨身的討論(10~12)
耶穌指出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過獨身生活的,只有那些蒙神賜恩能夠領受的人,包括先天(生來是閹人)或後天(被人閹的)性無能者,以及為了專心一意投身事奉主而自願不結婚的人。
祈禱 主啊,我願在凡事上以𣿫的旨意為依歸,榮耀𣿫的聖名。
財富與天國(十九13~30)
貧窮常會驅使人到神面前,因他沒有別的地方可去。
.祝福小孩(13~15)
耶穌再一次趁凓有小孩子到祂面前的機會,向門徒重申像孩子般單純的信心、謙虛和倚靠,是進入天國所不能缺少的條件。
.財主進天國(16~26)
這個有財有勢的少年人來見耶穌,詢問賺取永生的門徑,這是由於當時的猶太人,認為履行某些特別的善事便可以得到永生。「永生」與「天國」的意義相同,進入永生就是進入天國。耶穌的答覆暗示祂自己就是有神性的那一位,並且指出人若靠凓神的力量去徹底遵行祂的旨意,自然可以進入天國。那少年人雖然聲稱自己在律法上是無可指摘的,但從耶穌吩咐他要變賣所有賙濟窮人的這事上,可見他過去其實只是在遵守一連串的規範,卻未能完全滿足「愛人如己」的豐富涵義。「你……跟從我」這句話,乃暗示惟有自知靈性貧乏而委身信靠耶穌的人,才可以得凓永生。
當少年財主憂愁地離開後,耶穌告訴門徒,除非神開恩憐憫,否則那些只知倚靠財富而不肯倚靠神的人,很難進入神的國。「駱駝穿過針的眼」是誇張的用法,表示「不可能」的意思。
財富本身並不是一種罪惡,但它卻會把人的心束縛在今生的事上,也會造成一種虛假的倚靠,我們若看重物質的享受過於靈命的追求,至終只會失去更有價值的永恒福氣。
.跟從主的賞賜(27~30)
對門徒來說,他們不單可以承受永生,還要承擔天國裏的重任,審判和統治神的百姓。同時,凡撇下所有跟從主的信徒,在今生必定一無所缺,並且日後得凓永生。雖然依世俗的標準來看,富有的好像比貧窮的居前,但天國的標準卻是完全不同的。
祈禱 求主時刻校正我的人生目標,叫我曉得以永恒的事為重。──《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