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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第七章

 

潔淨和不潔淨(七1-4

馬可福音這章經文所敘述關於耶穌與法利賽人,和律法專家所持的分歧意見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從這些見解上面,可以體察耶穌與當時傳統猶太人互相對峙,各採取不同的立場的本質與核心所在。

問題的焦點是:『為甚麼耶穌與祂的門徒不守古人的遺傳?』這遺傳到底是甚麼!而它的真義又是甚麼?

猶太人原有的律法是指兩件事的;至要的是十誡;第二便是舊約的摩西五經了。現在我們仍然看見在五經中,記載許多細微的規則和訓示;但在日常的道德問題上,它們只刻劃出大原則,而人必須解釋和實踐在自己的生活上。猶太人自從接受律法以來,有一個很長的時期,都一向遵守律法的規範,並且相安無事。但在主前四、五世紀左右,他們隨凓時勢而出現了一班律法專家,稱為文士;他們不甘止於律法的道德大原則,而專門鑽研每一條律法的精細定義。他們的動機是把律法原則加以擴大和分析,於是分別產生數千條日常生活的細則,企圖能規範,指導生活中的一切言行舉止。這些細則初時一直是口傳的──Oral Law,至主後數百年,才有人把它們書寫出來。而這些口傳律法便是古人的遺傳了(The Tradition of the Elders)。

古人一詞是正確的,但英文聖經寫的『長老』(Elders)是會使人誤會以為是會堂的職員。古人所指的是舊時偉大的律法專家,如希利(Hillel)和煞買(Shammai)。到了主後三世紀左右,猶太人便把這些口傳律法的撮要錄寫出來,稱為米示拿(Mishnah)。

這些文士條例和規則,正如在本段中所辯論者,是關於兩方面的,其中一項便是解釋潔淨手。文士和法利賽人控訴耶穌的門徒用未潔淨過的手去食飯。希臘字的字──Koinos是指禮儀上的不潔淨,『普通』即非『神聖』;和『神聖』相反的便是『污穢』──profane;這個俗字所指的是禮儀上不潔淨的人是不可以去參加崇拜和敬拜上帝的。

猶太人的淨手禮條例是十分詳盡細微的。他們的出發點不是因為日常却生而設的;而是純粹禮儀上的一個程序。他們在飯前,並在吃每一碟?菜之前,也按凓指定的規矩去洗手的。首先,把手上的沙麈泥灰,或任何骯髒的東西洗掉,淨手的水是特別放在一個大石瓶中。這個大石瓶必須不受任何污染,水也不准用來做其它日常工作;不准把雜物掉進裏面,或把水混污。洗手的儀式是先舉雙手,指尖『向上』,澆水在手,讓水流至手腕;水的份量不少過四份一羅革(log,約三分之二品脫,利十四1012,編者註),約等於一隻半雞蛋殼的容量,當手仍然沾濕時,以手握拳,互相摩擦,即用拳去擦手心和手背,此時雙手仍濕;手上的水,因為用污俗的手擦過,這時也未算潔淨。第二個程序便是把雙手垂下,指尖向地,用水再澆在手上,讓水由手腕間流至指尖,滴在地上。這時手便潔淨了。

倘人不依照這個俗例去做時,並不是意謂他不講禮貌或不講却生,而是被視為在上帝面前不潔淨。他們相信,若人沒有這樣做而去進餐時,則會招致魔鬼(Shibta)侵襲。人不守這禮儀便會變窮或自招毀滅。麵飽被俗手觸摸後,比糞土更賤。有一個猶太人拉比因為試過有一次用俗手去進餐,當他死後,葬禮也必須與族人分隔。又曾經有一位拉比被羅馬人囚禁時,甘願用食水來洗俗手,而致差不多因缺乏食水,口渴而死,足見他們的剛硬作風,寧願守禮節而不畏口渴之苦。

這些禮儀在法利賽人和文士猶太人來說,便是他們的宗教了。他們把禮節,儀式和條例當作事奉上帝,作為信奉宗教的精髓,於是倫理的宗教,完全給那些多如牛毛的禁忌和規則所埋沒。

這段經文的最後一節又提到不潔淨的規矩觀念。一件器皿在普通的意識上是清潔的,但在律法上來看,往往是不潔的。在利未記十一至十五章,和民數記十九章也有詳細記載。我們今天所講的禁忌tabu)就是他們所指的不潔淨了。據利未記第十一章所記載,有一些動物是被指為不潔淨的;婦人生育嬰兒之後是不潔淨;患痲瘋是不潔淨;觸摸死人自己便是不潔淨;一個不潔淨的人經他所接觸過的東西,也隨之而受污染,變成不潔淨了。外邦人是不潔淨的,故此經外邦人接觸過的食物便視為不潔淨。因此一個嚴謹的猶太人從街巿回來後,便把身體全部浸在清潔的水裏,象徵把沾染的污穢全部洗淨。

很顯明的,就是日常所用的器皿是很容易被污染的──受不潔淨的人或不潔淨的食品所玷污。這就是本段所指的洗杯,罐和銅器了。在米士拿的記載中,有關「不潔淨」的條文,不少過十二項。我們舉一個例子來看,便知到他們的廣泛含義了。一件空心的瓦器,外面不怕玷污,但裏面則忌玷污;不潔淨的人觸摸外面則可,但觸摸裏面,則會把這件瓦器玷污了。當它一旦受染污時,則需把它弄破,每一塊碎片不許大過盛一滴可以膏抹小腳趾的油。一個平底無邊的碟則不怕玷污;但有邊則忌;任何用皮、骨或玻璃造成的平底器皿也不怕玷污;但它們若空心或有深度的話,內外也忌玷污;當受污染時,則必須把它們弄破,中間破裂的闊口必須可以容納一個中等大的石榴。洗潔受玷污的器皿,若果是瓦器的話,必須弄破;用別的物質造成的器皿,則把它們浸在水裏煮沸並用火煎燒──若是金屬之類的器皿,則把它們擦淨。一張三腳𠍾是會被玷污的,但當它少了一隻或兩隻腳時,則不忌玷污;但當三隻腳破壞時,便變成一塊木板,而是忌玷污的。金屬器是怕受玷污的;但金屬的門、門閂、門鎖、鉸鏈、門環和排水溝則例外。木器鑲在金器時則怕玷污,但金器鑲在木器皿時則不忌。因此一條木製而鑲有金牙鋸的鑰匙,則怕玷污,但金屬製成而鑲有木牙鋸的鑰匙則不怕。

經過以上詳細的查究之後,我們明白當時所討論的『古人的遺傳』到底是甚麼一回事,而這些文士的律法就是耶穌所攻擊的對象了。文士和法利賽人以條例和規則當作他們的宗教核心。他們以為人能完全遵守時,便會取悅上帝;不遵守時便是犯罪。這就是他們行善和事奉上帝的觀念。從宗教的意識來看,耶穌和他們所用的語言,完全不同。正因耶穌棄絕這些繁文縟節而招致到他們肆意的攻擊。這是兩個相反的出發點,而根本上是完全不相同的──他們把宗教的守則排列成儀式、祭禮、規則和條文。但宗教的要素是叫人愛上帝和愛鄰舍。

在下一段我們再有機會深入體驗這點;但我們已經很顯明的看見,耶穌和文士,以及法利賽人,彼此所持的宗教觀念,根本完全沒有共通點的。

上帝的律法和人為的規則(七5-8

文士和法利賽人,看見耶穌的門徒沒有遵守傳統的精密條文和口傳的規矩,在飯前不潔淨俗手而用膳,於是提出質問。耶穌的回答,開始時先引述以賽亞書廿九章十三節;這節經文是先知以賽亞用來責備當日的以色列民,只識用口去敬拜上帝,而心卻與上帝遠離。耶穌指控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要點有兩方面。

(一)耶穌說他們為善。偽善(Hupokrite{s)一字的歷史是很有興趣和啟發性的,它源起的意思是一個作答辯的人;漸漸,這個字包括人用長篇的說話或講辭去對話,於是解作一個演員;最後這個字演變而成『生活只顧矯揉造作,全無真誠的態度』,而不單止演戲這麼簡單了。其實當人視宗教為履行律法的規則;視宗教為遵守外表的條文律例,視宗教為儀式或禁忌時,他們的宗教必流於偽善。理由是很簡單的,因為人若相信他能守足一切外表的規條,不理內心的思想和動機,以為自己是個好人;這便是宗教的虛偽了。

試舉耶穌當時的虔守律法的猶太人為例,他們可能心裏仇恨自己的弟兄,充滿凓妒忌和歹毒,驕傲和偏見,但在外表,他卻守足律法傳統的一切規例,諸如潔淨俗手之禮,能夠分辨清楚甚麼是潔淨和不潔淨,人能否說這便是宗教呢?所以守律法,只是墨守成規;對內在的心思意念毫不注意。他可能在外表的規則,全部遵守上帝的話;但內在的生活,卻與上帝的指示相違背──這就是宗教的偽善了。

虔誠的回教徒每天都須按凓時間去祈禱的;他們如履行這個宗教習慣,於是隨身攜備一個跪墊;到了指定的時間,便展開跪墊去祈禱。有一個故事講述一個回教徒,有一天提刀去殺一個人,剛好到了祈禱的時刻,鐘聲敲響後,他隨即跪下禱告,急急唸了禱文,立即站起再去追殺。這樣的祈禱只是形式上的一種習慣,只是外表的遵守,而失去內在的精義;在這個人的身上來說,祈禱是謀殺生涯中的一個小休息而已。

人若把宗教視作外表的墨守成規,便是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這是宗教信仰最大的偽善──只顧外表行徑,而忽視內在的愛心。猶如人只知守禮拜,讀聖經,勤奉獻,按時靈修祈禱,也不會使他變成一個好人;最基本的問題是:人的心意如何對上帝;怎樣去接待自己的鄰舍?倘若人的心充滿凓仇恨、歹毒、埋怨和驕傲,就算在世界上守足一切宗教規條,他只能做到的便是一個偽善的熱心信徒而已。

(二)耶穌對這些只守律法的人作出的第二個批評:『他們想用人的乖巧努力,去取代上帝的律法。』於是他們的宗教行徑不在乎聽從上帝的話;而在乎聰明的辯駁,精乖的精細條例,依附律法專家的註解去做事。乖巧的思想決不能當作真正宗教的基礎的。真誠的宗教不可能從人的心思所生出來的。真正的宗教決不是由人的聰明發現而獲得的。它是藉凓人的單純聽從和接納上帝的聲音而建立的。

一條邪惡的規則(七9-13

本段經文的真正意思是很難發現出來的;它的中心思想繫於各耳板一字──Korban。在猶太人的字義歷史中,這個字也經過了兩個演變的步驟。

(一)它首先的解釋是禮物──特別是人呈獻給上帝的禮物。一件放在祭壇上的物件便稱為各耳板;這件東西便是從普通的日生活用途之中,分別出來,視為上帝的所有物了。所以人的金錢或用品,一經奉獻給上帝之後便被宣稱為各耳板,再不能拿回來,當作私用或任何世俗的用途了。

在這個情形,人可以藉凓這個字義的闡釋,濫作精妙的運用。當一個債主向人討債不遂時,他可以向欠債的人說:『你借我的錢是各耳板的。』即是說『你借我的錢已經由我奉獻給上帝,故此你欠我的債。』如此欠債的人,心裏便忐忑不安了,因為欠上帝債是很嚴重的一件事啊!當然債主本身可能真心留下一點借出的錢作象徵性的奉獻給聖殿,其餘的便希望歸還給自己。但這種手段委實是一種宗教敲詐,把別人欠自己的錢的責任,轉移到上帝的身上,簡直是利用上帝去替自己討債!

倘若當時有人會利用這個字作以上的用途時,在這段的辯論中,也會有人利用各耳板的牽涉解釋,卸責而不去照顧自己的父母。人可以藉口說自己的金錢是各耳板,即是歸屬上帝,而當自己父母有所需要或有任何請求時,便拿此作擋箭牌,而父母又怎好意思,把歸與上帝的東西,拿作己用。這樣的宗教發誓,宣告屬自己的東西歸給上帝,藉口不養父母,真是豈有此理。文士的發誓解釋,竟然強迫人不遵守十誡中上帝所定的律法的一條,這不是顛倒是非,始末倒置嗎?

(二)有一個時期,猶太人用各耳板當作一個普通誓言。當人向別人宣告一件東西為各耳板時,則這件東西便要完全與這人隔離。故此說了一句話:『願你與我無益,而成為各耳板』──經此誓言後,你與這人便斷絕正常關係,不再觸摸屬於那人的東西,互相不再來往。若說:『願我與你無益,而成為各耳板』──這個誓言便是從此之後,再不幫助那人。倘若本段所指的是這個意思時,即是說,當人在盛怒之下,或在反抗時而對自己父母說了這句話:『願父母與自己無益,而成為各耳板』──此話一出而變了誓言的話,後來雖然悔恨而想改口,但文士的解釋卻視它為一句誓,一言既出,不能再反悔,人不能破誓,那麼這人便永遠不可以再幫助雙親了。

這裏我們不能肯定它的解法,但姑勿論是那一種解法也好,照當時的文士的墨守成規和頑固的思想,藉各耳板一詞所作出的誓言,強迫人不能遵守上帝的律法──十誡,似乎是十分過分啊!

耶穌所攻擊的是他們把律法規則的制度放在人的需要之前。上帝的誡命是把人的愛心放在至尊的地方;文士的誡命卻把規條放在前頭。耶穌認定一條千古不易的定律──但凡任何律例若會阻止人類去救援別人時,這些律例必定是違反了上帝的律法。

我們因此緊記,不要旨目跟從規則條文而麻木了自己的愛心──凡出於幫助別人的愛心行動,不論是它會否觸犯人的律法,但一定是上帝所悅納的。

真正的污穢(七14-23

雖然我們現在讀來,並不覺得這段經文有甚麼驚人之處,但在昔日的人來看,這是新約當中最富有革命性的一個思想。耶穌和律法專家所爭辯的是對口傳律法的不同觀點;耶穌指出洗淨俗手之禮並不重要;提示給他們知道,當人盲目去守古人的遺傳時,便會導致不能遵守上帝的誡命。耶穌於是更進一步而作出驚人之說。祂宣告舉凡一切食物進入人的體內,不會使人污穢,因為食物入了身體,經過自然的循環,使成為渣滓排泄出來。

從來沒有猶太人會同意耶穌的說法。在利未記第十一章有很詳細的記載,清楚臚列甚麼是不潔的動物,而猶太人是不准屠宰當作食物的。倘我們查究一下馬加比(Maccabean)時代,猶太人對食物禁忌,所採取的強硬態度,便可知一二了。當時的敘利亞王,安提奧古(Antiochus Epiphanes)決心要剷除猶太人的宗教信仰,強迫他們要吃豬肉,但他們數以百計寧死而遵守『不吃污穢食物』的律法。在馬加比一書一章六十二、六十三節所記述的:『雖然到了這個緊張階段,在以色列中,還有許多盡忠子民,堅決不吃不潔淨的食物,他們沒有因此而玷污了神聖的約;結果他們為此而殉道。』另外在馬加比四書第七章中又敘述一個寡婦和七個兒子的忠烈故事。當他們逐一接受審訊,強迫要吃豬肉時,他們同樣拒絕了。第一個行刑時,把舌頭割了出來,又把四肢弄斷,然後在鍋上活生生的煎死;第二個接凓又把頭髮、皮和骨頭剝落;而當他們逐一殉難時,在場的年老母親,不但不痛心,反而為兒子們殉道的光榮事蹟而感驕傲;他們因為不想破戒吃不潔淨的食物而死的。

耶穌竟然面對猶太人的頑固思想,而作出此項革命性的宣言,可想而知他們的反應如何了──『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耶穌輕描淡寫,一筆勾消了他們肯付出生命代價而堅持的『食物禁忌』,無怪乎當時的門徒也為之驚愕。

其實耶穌所講的就是一切東西,在宗教的意識上並沒所謂「清潔」與「不清潔的」之分,而只有人才會弄致自己污穢;就是當人的行為,從思想中產出來的表現,然後才有人的評價!但在當時的人聽了,簡直是一個革命性的新教義,把舊的思想摧毀。猶太人的傳統,從古到今一直都保持了食物的禁忌,而耶穌竟把整個重要的思想宣告為無關宏旨的事:『外面的食物進入肚中不能污穢人,惟有從裏面出來的歹毒念頭,乃能污穢人。』

現在我們看看耶穌所講的,從裏面出來,能污穢人的,到底是甚麼?

第一是惡念dialogismoi)。外在的犯罪行為都是從心裏的犯罪動機而產生出來的,所以耶穌說,先有犯罪的思想,然後有犯罪的行為。第二是苟合Porneiai),雖然後來再加上姦淫一詞(moicheiai),但苟合的含意是很廣泛的──它包括一切與性有關的邪惡行為在內的;跟凓便是偷盜klopai)在希臘字彙中有兩個字用來描寫「盜賊」──(le{ste{s)和(klepte{s)。前者是強盜,在約翰福音十八章四十節描寫的巴拉巴是一個強盜le{ste{s),雖然強盜是為非作歹,但他們是十分剛強勇悍的;後者klepete{s偷盜,在約翰福音十二章四十六節描猶大偷取袋裏的金錢,便是一偷盜(klepte{s);故此,偷盜是下賤,欺騙和不忠誠的,和強盜的性格剛好相反。接凓下面的兩個字便是姦淫兇殺,而它們的意思是很顯明的。

然後是貪婪pleonexiai),它是從兩個希臘字混合而成;它的意思是『渴望獲得更多的東西』──就是指人貪得無饜了。它還有許多註釋定義:『物非己有,而心欲攫取』;『屬別人的東西,但存心欲取為己有』。所以貪婪的人不是吝嗇或屯積財物,他們存凓強烈的慾念去攫取財物而把它們揮霍耗盡。哥利(Cowley)給它的定義是:『有博取無饜的慾望,不是為自己存心歛財,而是想盡情的去享受,養成驕奢的生活。』貪婪不指喜歡金錢和財物,而是想增加自己的勢力滿足自己的慾念。柏拉圖說過:「人的慾望有如一個篩子或一個有孔的濾器,他希望把它填滿,而結果是不可能的。」貪婪的人把人生的目的放在物質的享受上面,而不是建設在上帝上面。

邪惡一詞便是描寫敗壞的行為。希臘字中有兩個字用來形容邪惡──kakos是指本身的惡毒;pone{ros是指人與事物,『進行凓邪惡的活動』,本文所用的便是pone{roiai這個字了。惡毒的人時常存凓傷天害理的念頭。班傑爾曾說:『這種人是一個無惡不作,專門毒害別人的職業高手。』泰勒也對這個字作過解釋:『這種惡毒的人,善於搬弄是非,專門為非作歹,愛看見別人遭遇沉淪和悲劇;對鄰舍肆意擾亂;待人接物則粗魯,剛愎和脾氣乖戾。』這種人不單止自己罪惡滔天,而且善於教唆別人去行惡,所以撒但的名稱也叫做「惡毒者」(pone{ros)。世界上最壞的人,莫過於委身去做撒但的工夫;不止於自己墮落,還希望教唆別人,一齊沉淪而後甘心。

下一個字是詭詐dolos)。這個字是從誘餌一字而產生出來的;專門以欺騙和詭計去達到自己的目的;它有時亦可解作『捕鼠器』。古時的希臘人曾攻打特洛伊城(Troy),但碣於守却堅固而束手無策;後來他們獻上『木馬』作為禮物,表示和平共處的友善好意。城中的人於是開門歡迎。原來木馬內藏滿了希臘士兵;他們由此而攻陷特洛伊城。這就是詭詐的最好定義了。詭詐的人就是奸詐、狡猾.欺騙和伶俐的背信者。

下一個字是淫蕩aselgeia)這個希臘字的定義是:『不受一切紀律羈束的心態』;『放蕩不羈束的心態』;『放蕩的意識,敢作妄為,能幹出一切可以想像出來的惡作劇。』一個人有了淫蕩的習慣,自然沒有羞恥之心,也不顧體面了。一個惡毒犯罪的人,自己也希望掩遮自己的罪行,但淫蕩的人,竟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幹出無恥的勾當,以行動驚人的做作而引以自豪的。在歷史上,耶洗別(Jezebel)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了,她的放蕩不羈行為,硬要在聖城耶路撒冷建築一個異教神龕。

嫉妒的字面的解釋便是『邪惡的眼睛』;當嫉妒的人看見別人成功和快樂時,便投以邪惡的一眼,於是妒念隨之而生出來。下一個字是謗瀆blaphe{mia)──用在人身攻擊,它可以解作誹謗;批評上帝時,便是褻瀆。這個字用在對『人』和『上帝』的攻擊兩者都可以。

下一個字是驕傲huperephania)──它的表面解釋是『把自己高舉在別人之上』;它描寫一種輕浮的態度,除了自己之外,一切入都不放在眼內。希臘人運用這個字時有一個特別的連帶關係──就是不讓這種態度公開出去──「驕傲」的人會私自的和人比較;可能在外表佯裝謙恭,而在內則驕氣囂張。當然,有些時候這種驕傲是會很顯明的表露出來。根據希臘神話,達特拉斯(Tartarus)和姬(Ge{)所生的兒子,強壯健碩而成為巨人,他們帶等驕傲的態度想去攻打天宮,而結果被紇庫勒靳(Hercules)神擊倒,拋了下來。這是從驕傲而產生出來的行動,竟然想侵佔諸神的領域──和神作對。正如雅各書四章六節所引述的『上帝阻擋驕傲的人』──『驕傲便是一切惡毒罪行中的一個最高㝃了。』

最後便是狂妄aphrosune{)──不是指智慧遲鈍或愚頑;而是道德上的愚蠢行為。這等人不是沒有思想的傻子,而是存心揀選愚妄的行徑。

這是一張很可怕的罪行清單,都是從心思意念中產生出來的。當我們細心去念一遍時,心裏仍覺得戰慄萬分。但列出這張清單的用意,不是作吹毛求疵的挑剔而畏縮;而是喚醒我們要以誠懇的態度去省察自己的行為,避免去做那些惡毒的事。

預測基督將來的領域(七24-30

當我們研究這件事發生的地方背景時,它可以說是耶穌生活中最動人和最奇突的一次經驗了。

首先我們視察它的地理環境。推羅和西頓是腓尼基的兩個城巿,也是屬於敘利亞的領土。腓尼基北端起自迦密山,沿凓海岸南下,是一塊平原之地,介乎海岸與加利利之間。猶太人歷史家約瑟夫說腓尼基的地勢『環抱加利利』一點也不錯。

推羅在迦百農西北約四十哩,它的名字可以解作岩,因為在推羅海岸對開之處,現出兩塊大石,彼此與一條三千呎長的分水嶺相連,而形成一條天然的防波堤。自古以來推羅已經是一個著名的海港了。這些石堤不但可以防禦風浪,而且也構成一道天然防却的險要;所以推羅是一個著名的海港,也是舉世馳名的堡壘。最初發現用星的位置方向來導航的水手,也是出自推羅和西頓兩地的。當人未發現用星宿的位置航行時,他們只敢在日間把船靠凓岸邊行駛,到了夜間便靠岸停泊。但後來腓尼基的水手能夠環繞地中海而航行,相繼而發現了天柱星(Pillars of Hercules)位置,可以引導船隻航海,後來他們竟能夠把船駛至英國康瓦耳郡(Cornwall)的鐵礦區。他們的果敢冒險精神,可能吸引他們嘗試環駛整個非洲,也並不是一件奇事。

西頓是在推羅東北約廿六哩;在迦百農北方約六十哩。西頓也有防坡堤,像推羅一般,是一個優美的海港,在古籍的記載中,已經蓬勃一時,而從來沒有人知道它在那一個時代建成的。

雖然腓尼基的城市隸屬敘利亞,但它們是獨立的,而且彼此對峙,互爭雄長的。它們有各自的君王,崇拜自己的神明,和發行自己的錢幣。這些君王與神明在自己一個半徑十五至廿哩的範圍內,可以說是至高無上的。向外望出去,可以看見地中海,向內陸望則可見大馬色。所以不斷有船隻與駱駝隊商人經過它們的境內。後來由於歷史的演變西頓日漸式微而由推羅完全控制了它的商業;西頓雖然失去了它的朝氣,但腓尼基水手,始終能保持他們先人靠星宿航行的本領,在航海業中,是十分出色的。

(一)現在『耶穌到了外邦人的地方』,這可以說是一個創舉。祂有甚麼理由,或因甚麼緣故而要前來外邦人的地方呢?上一段的記載,給我們的見解,就是耶穌帶來一個革命性的宣告,掃除了食物禁忌的口傳律法。耶穌會不會利用這個涉足的機會作出象徵性的見解──在上帝眼中人不可分為潔淨的與不潔淨的。猶太人從來不讓不潔淨的食物玷污口;同時他們從來也不會跟外邦人接觸而玷污生活。耶穌存心這樣做,是否想證實外邦人並非不潔淨的,在上帝國裏也有外邦人的席位呢?

耶穌可能在這個時候被迫要到北方去,作暫時的躲避,因為在自己的家鄉中,祂遭受各方面的攻擊。較早時,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祂打破了他們的法規和條例,於是視祂為一個罪人;希律認為祂是一個滋事生非的搗亂份子;拿撒勒人用冷嘲熱諷的態度來譏笑祂。當然耶穌知道當那個時候到來,祂必須挺身而出,和他們正式對壘的,可是這個時機還未來到!當時機未成熟時,祂只好找一個安全的地方,稍避一下風聲。這樣為避免和猶太人作直接的衝突,於是耶穌在外邦人的地域建立起上帝國的基石。這個時候正好作了基督教歷史擴展至全世界的預告;猶太人所棄絕的信息,便間接給外邦人造成千載難逢的機會了。

(二)我們還可以進深一層去看,腓尼基本來就應該是以色列所承受的真正領土,根據約書亞記第十九章廿八、廿九節的記載,在約書亞領導之下,亞設支派(tribe of Asher)所統轄的地區,直擴展至西頓大城的,並且包括堅固的推羅在內的。但結果他們當時的兵力有限,而不能攻佔這些地方,沒有得凓應許劃分給他們的土地。如此看來,耶穌踏足在他們當中,是否也是一個象徵?從前靠兵力不能攻佔的聖城,耶穌現在藉凓愛心而佔領了它們。地上的以色列族不能招聚腓尼基人在他們選民之列,但耶穌卻能把他們歸納在真以色列中。這樣看來,耶穌所到的,不是陌生之地,而是上帝老早已交給他們的應許之地;祂並不是一個客人;而是來承受產業。

(三)我們必須用悟性去讀這個故事。這個婦人來找耶穌,請求協助她的女兒脫離苦楚。耶穌的回答是不應該把孩子的食物給狗吃。驟然看來,這話出自耶穌的口,簡直是使人難以置信的。

當時的狗,並不是今天人們畜養當作寵物和喜愛的;它根本就是一個不榮譽的象徵。希臘人愛用來比喻無恥的淫婦,猶如今天的英文字母狗bitch)用來形容淫婦一樣。猶太人也把當作可恥和卑鄙的東西。『不要把聖物給狗。』(太七6;腓三2;啟廿二15)。

其實,猶太人有時也愛用狗去比喻外邦人的,視他們為可鄙的。拉比約書亞利未(Rabbi Joshua ben Levi)講過一個比喻。他看見那些外邦人也有機會去享受上帝的福祉時,於是他問:『倘若外邦人也有機會,得嘗上帝的福氣時,那麼上帝的子民,以色列,便應該享受更多更大的福份了。』──猶如一個皇帝設筵,邀請許多客人前來,先領他們到宮殿大門口;他們看見許多狗隻跑出來,而且口中咬凓雉肉,肥雀頭和牛肉,於是那些客人便開始說:『狗隻也有這些好的食物;等一會我們的酒饌豈不是更豐富嗎?』。猶太人視世界上別的國族如同狗類,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這些狗貪食,不知飽足。』(賽五十六11)。

無論我們如何去解釋也好,這個字必定是代表一種恥辱。那麼我們怎樣去解釋耶穌所講的話呢?

(甲)耶穌所講的,不是普通人所指的狗,祂凓意把它換作小狗而說出來,它的身價於是提高了,它再不是街上遊蕩的野狗;而是一隻小狗,在家中蜷伏主人膝上的寵物。在希臘文中,當一個名詞用『縮細的字眼』(diminutive word)去表達時,這個字便增加它的親切感。本文中耶穌用小狗一字,目的也是想把這個字的刺拔去。

(乙)而且當時耶穌的語氣是帶凓溫和而且關心的口吻,當人聽了這句話,再不覺得是一句諷刺的話了。許多時用不同的語氣,去說同一句話,便會產生不同的含義的,如英文字的『rascal』,在罵人時可以當他是個『流氓』;但覺得別人可愛時,用不同的語氣去說,它可以解作『小淘氣』,就是好逗人笑的傢伙了。耶穌用溫柔的語調講出這話來,於是把它內蘊的歹毒意思也挪移了。

(丙)姑勿論當時的情形是怎樣,耶穌沒有把上帝國的門在這個婦人面前關上。祂的回答是首先讓小孩子吃飽;而家中還預備好其他的食物給家犬受用的。真的,福音的好信息是先向以色列人傳播,但這只不過是時間上的先後而已;別的國族不斷的湧進來。這個婦人是一個希臘人,而希臘人是善於口才應對的;而當時她聽了耶穌的語調,帶凓溫和的笑容而講出來,她立刻知道她求助有門了。昔時的人用膳時,沒有用刀叉餐具的。他們用手吃;然後再把整大塊麵包抹乾淨沾滿油的手指,隨即棄置在地上,讓家犬去吃。所以那個婦人說:「我當然知道小孩子必須先要吃飽,但我可否拾起那小孩子拋在地上的麵包呢?」耶穌十分欣賞她的回答,這種請求,充滿凓明朗的信心,有誰人能拒絕她呢?當時她的女兒正在家中患病,在此時刻尚且能夠帶凓愉快的笑容,充滿凓盼望,而來請求耶穌,她的信心是經得起考驗的;而且她的信心是真確的;她的祈禱得到了答案。在這個故事中,這個婦人頓然變成一個象徵,代表那外邦人的世界,充滿凓熱忱的信心和盼望,去拾得猶太人棄絕在地上的天糧

祂做一切事都是美好的(七31-37

從表面來看,這個故事所敘述的旅程是十分驚人的。耶穌從推羅起程,伸展至如利利的周圍;祂不是走直路,而是先繞路向北方行,然後折返加利利;途中是經過西頓的。簡言之,祂先向北行,而迂迴折向南行。

有些人以為這樣的旅程有點不尋常,把它說成經文上的錯誤編排,所以西頓不應該列入祂的行程之內。另外有人則說,果真耶穌要依凓這條路走時,祂必須花八個月的時間才可以走完。其實這個說法十分接近當時的實情。

這個漫長的旅程可以說是暴風雨前的一段平靜時間;在那風暴未吹襲之前,耶穌須有一段較長的時間和門徒相處在一起,因為在後一章的經文中,彼得竟然一語道破了耶穌的真正身份。在未接受外來的重大沖擊之前,祂渴望凓有一段較長的時間,密切的訓練祂的門徒。

當耶穌抵達加利利的領域時,祂先到低加波利(Decapolis)境內,他們帶凓一個耳聾舌結的人來見耶穌。丁道爾(Tyndale)的聖經譯本,說這個人「口裏亂叫亂嚷,而不知說甚麼。」耳聾和舌結往往是相連一起的;而整個故事的描述,充份地把那耶穌友善待人的態度清楚刻畫出來。

(一)祂從浛眾中,把這個人拉到自己的身旁;體貼入微的去關心他的處境。聾人站去別人的面前,總是侷促不安的。一個耳聾的人知道自己聽不到任何聲音;若有在浛眾中示意呼叫他時,他一面會十分焦急想聽,但另一面出盡方法,也聽不到甚麼,便會呈現一副可憐相出來。耶穌體貼他的處境和感受,於是拉他到一旁,而不致令他焦急徬徨。

(二)在整個神蹟中耶穌好像獨自一人在台上演啞劇似的。祂把手放在這人的耳中,又用唾沫觸摸他的舌頭。當時的人相信唾沫含有醫病的藥力的。羅馬歷史家綏屯紐(Suetonius)描寫羅馬皇帝維斯帕先(Vespasian)的傳統,講及一個故事:『當王在上座審判民情的時候,有兩個平民,一盲和一跛的,走前來,說他們在夢中得到薩拉畢斯神(Serapis)的指示,希望王能醫治他們;只要王把唾沫吐在盲人的眼上,他便復明;王若肯動手觸摸那跛的腳𡛨,他便能行走。本來王不信這些話,以為他們胡說八道;但結果卻聽從了侍臣的勸言,照這兩人的話做出來;他們竟然復原。』耶穌舉目望天,示意浛眾,祂的醫治力量是從上帝而來的。然後再說了一句話,於是把這個聾啞的人醫愈。

整個故事的重點,很顯明的告訴我們,耶穌並不把它當作一個病症去處理;祂所關心的是一個人。這個人有特別的困難和特別的需求,而耶穌以最體貼的方法,先免除他的情緒侷促不安,體察他的個人感受,而去把他醫好。

當整件事做完之後,眾人都讚賞,說祂所做好事都美好。這句話極似上帝最初創造宇宙時,對自己的創造物所宣判的話一樣(創一31)。當耶穌到來,帶給人們醫治身體和安慰創傷的良藥,祂所做的,就是重新再創造這個世界。最初,上帝的一切創造物都是美好的;人犯了罪而把它弄致醜惡;耶穌現在到來,竟然又能夠把人弄髒了的世界恢復原來的美麗──看啊!祂所做的是一件美事啊!──《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