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約櫃──神與人相遇的地方
出埃及記25:10-22;歷代志下3:10-14;5:2-9
神首先啟示的物件是約櫃;透過約櫃的製造,神把他的心意顯明出來。製造帳幕是要讓神得著與人同住的憑藉,但是神如果僅僅住在人中間,卻仍舊與人保持著明確的分隔,他的心願就仍然不能滿足;神不能忍受與人老死不相往來的光景,他不僅要住在人中間,還一定要建立起與人的交通,這樣他纔能感到滿意。所以,約櫃一方面是神與人同在的記號──不管是哪里,無論曠野或是迦南,人看見約櫃就知道神在他百姓的中間;另一方面也是人與神相會的地方,是神與人交通的所在──神在那裡向人說話,人在那裡尋求神(出25:22)。
神人二性的基督
人墮落以後就失去了神的形像和樣式,結果神與人之間不再有共同點,人沒有條件明白神,神也不能向人顯明自己;因為人承受不了神榮耀、公義和聖潔的要求(參出20:18-19),即便象摩西那樣接近神的人還是不能直接觀看神的面(出33:19-20)──這是神在人中間要徹底做工的一大難處。雖然神在恩典中特意分別出一些人,讓他們領受神的啟示,再傳給世上的人,但人還是不能面對面與神相交,對神的領會還是受限制,還是有限度。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來1:1-2)。神在過去的歷世歷代確曾興起了不少先知向人說話,表明瞭神的公義、憐憫和慈愛,但是人對神話語的認識仍然不夠具體;所以到了時候,神就差遣他懷裏的獨生子親自到地上向人說話──神的兒子不是站在神的地位上向人說話,乃是來到世上成為一個人來向人說話;人向人說話就方便多了,親切多了,神要向人顯明的心思就清楚多了。人不僅聽見了這些話,也看見了那位說話的神的兒子──這使人不單聽見神愛人的信息,也看見那位把神的愛具體流露出來的神的兒子;使人不單聽見神公義審判的信息,也看見主耶穌的被釘實在彰顯了神的公義;使人不單知道神是萬有之主,也從主耶穌身上確實接觸到神的權柄。感謝神!他差遣他的兒子成為人,藉著這位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向人說出了神心裏的話,向人顯明瞭神所要做的事。
“要用皂莢木做一櫃”(出25:10)──人子
用皂莢木做約櫃,這正是說出了神的兒子成為人的事實。基督若不道成肉身成為人子,就不能透徹地向人說話,也不能代替人在神面前解決屬靈的難處;他既成為人子,就可以代表人接受神的定規──不單接受罪與死的刑罰,也接受神所賞賜的產業。道成肉身的行動是神的兒子全然降卑,降卑到如同皂莢木般的卑微;從榮耀的寶座降卑到恥辱的十字架,這種降卑是不容易忍受的。但是我們的主實在甘心降卑自己:“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2:6-8)。寶貝的主!他甘心為我們卑微,成為人子!
主不單甘心卑微,成為人子,他還十分寶貴作為人子的經歷,並永遠珍貴這個經歷;我們不夠瞭解主的心情──作人子有什麼好呢?但我們看見一個事實:當他從死人中復活,升入榮耀,得了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時,他還是沒有放棄作為人子的事實;約翰在拔摩海島上所看見榮耀中的基督仍然是人子的形像,正如一首詩歌所說:“他在寶座,還帶人性。”這太好了!他一次成為人子,就永遠是人子;這樣,他就能實實在在地體恤我們的軟弱,也能救拔我們脫離人的軟弱(參來4:15)。
“要裏外包上精金”(出25:11)──神的性情
“裏外包上精金”這句話實在太奇妙了,它指明瞭一件十分重要的事實:道成肉身的基督若只有人的性情,他就不過是成了一個普通的人,和你我一樣是亞當的子孫;倘若這樣,他就不能代替我們在神面前解決問題,也不能代替神解決在人中間的問題。感謝讚美主!他確實成了人子,但他仍然是神的兒子──他是人群中的一個人,卻仍舊充充滿滿擁有神的性情,豐豐富富地流出神的性情;他雖然是人,卻“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他是神的兒子,所以能叫我們也成為神所生的(參約1:13)。
會幕中的物件裏只有約櫃是裏外都包上精金的,精金既是神的性情,它就表明瞭道成肉身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他成了人,站在人的地位上,也有人的性情;但他沒有改變原來的所是(神的兒子),也沒有改變原來的所有(神的榮耀和性情)。在拿撒勒人耶穌(皂莢木)的身上,人看得見的(外面)和看不見的(裡面)都充充滿滿地有著神的榮耀和性情(精金);他雖是卑微(皂莢木),卻裏外都包著精金,神的榮耀在基督身上並不因為他的降卑而減少,反倒愈加顯出神性情的寶貴。
他是神的兒子,又是人子;這位有著神、人二性的主耶穌基督徹底解決了神與人之間的問題,他的所是和所做填平了神與人之間的鴻溝。神的兒子成為人子乃是神來到人中間,他以人子的身份從死裏復活並昇天則是人脫離罪和死而升到天上;神用約櫃表明他兒子的所是和所做,用皂莢木裏外包上精金來說明作為人子的基督顯出了神的榮耀和性情,基督是神,他把人圍繞在神的榮耀和性情裏,無盡地享用神的豐滿。感謝讚美主!
當受高舉的基督
“也要鑄四個金鐶,安在櫃的四腳上”(出25:12)。如果留意神的這一獨特設計,就不難明白他的用意:這四個金鐶是用來穿杠抬約櫃的,把它們安裝在什麼地方都比裝在四腳上合適;環子裝在四腳上,抬櫃的時候就不容易保持平衡,因為上重下輕,抬櫃的時候若不加倍小心就很容易傾側乃至翻倒。這樣的設計看來好像很笨拙,但神確實是這樣設計的;神不是愚拙的神,他為什麼會作出這樣的設計呢?
“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約12:32)
神在他的計劃中定規了一個法則,就是要藉著他的兒子被高舉來完成他的計劃;這個“被高舉”有兩方面意義:一方面,這是指著主耶穌藉著被釘十架所做成的救贖方法──“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3:14-15);“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12:32);救贖實在是神計劃完成的基礎。另一方面,神的計劃一定要等到他兒子得了榮耀,被世人信服的時候才得成就;因此,神的兒子被高舉乃是神計劃得以成功的關鍵。
神工作的中心是他的兒子,一切的安排都圍繞著這個中心:“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傚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8:29);“模樣”和“作長子”都道出了神兒子作中心的事實。“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弗1:22);“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9-11);“他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神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林前15:27)。這些經文都明確地指出:基督要得著高舉,神的一切對頭都要下去,連撒但也要下去,最末了死亡也被從地上除掉;那時,完全是生命吞滅了死亡。
所以,高舉基督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功課;神安排把金鐶子安裝在法櫃的四腳上正是要把人帶進這個嚴肅的功課裏,不住地學習單單地高舉基督,不叫任何的人、事、物代替基督。四腳上的金鐶把法櫃高舉在人以上,使人所看見的是法櫃,所注意的是法櫃;當法櫃被高抬起來的時候,人的心歸向神,神的榮耀也臨到人。神、人二性的基督是配受高舉的;神定意要高舉他的兒子,我們也要一心一意地學習高舉基督。
“以便抬櫃”(出25:14)
法櫃裝了四個金鐶,穿進了抬櫃的杠,定規了它的移動是要藉著人的肩扛;人的肩膀象徵著責任,抬法櫃表明瞭人有責任高舉基督,且是親力親為地高舉基督,見證基督,肩負神的見證。法櫃壓在肩上是有重量的,重壓的感覺是叫人不舒服的;但是神沒有定規用別的方法來移動法櫃,肩扛的結果是使基督的見證被舉起來。
人的聰明總是為自己謀求舒適,連揹負神的見證也想要舒舒服服,不肯付代價;結果非但神得不著榮耀,人也大受虧損。以色列人從非利士人那裡接約櫃回來時想到了一個好主意,讓約櫃坐車子,這總比壓在自己的肩膀上輕省;這樣一來,人是舒服了,神的榮耀和權柄卻遭到了破壞,結果牛失前蹄,烏撒伸手扶約櫃,被神擊殺而死(參撒下6:1-10)。新車子不是神要享用的,烏撒的手也不是神所悅納的;神所要的是人不辭勞苦,不圖舒服,順服神的定規,用肩膀扛抬神的約櫃。在人來看,坐車子是比用人力扛抬進步了;但是,車子不能高舉基督,只有人纔能高舉基督。
別人奉獻,我們享用,這是最舒服的;從前中國教會就是這樣舒服地享用了外國差會的奉獻,但是中國教會的軟弱和愚昧也是很可觀的。禱告等候神,比不上在會議桌上作決策那麼舒服;坐在電視機前參加“敬拜”或“聚會”實在太舒服了,不用坐硬板凳,行動也不受限制,還不必奉獻,又節省了時間,不愛聽的信息可以隨時關掉,打瞌睡也不用擔心。不錯,人是舒服了,但神的見證卻受了損害!
法櫃只能用肩膀來抬;神的見證要顯明出來,有待人不辭勞苦地照著神的心意和定規而做。
嚴肅謹慎地抬
抬起上重下輕而支點又在底部的約櫃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神作這樣的設計也是有深意的:那是要抬約櫃的人進入一個屬靈的功課,以確保神的見證穩定──粗心大意的人不能抬約櫃,不同心的人也不能抬約櫃,自我中心的人更不能抬約櫃;讓這樣的人抬約櫃只會叫約櫃翻倒,令同伴受傷。因此,抬約櫃是一個十分嚴肅的學習。
首先,抬約櫃的人要知道他在做什麼,因而存著敬畏的心去認真服事;他只能叫神的名得榮耀,而不能使神因著他受虧損。其次,他必須懂得與同伴有和諧的配搭,朝著同一個方向,邁出整齊的步伐;抬的人雖多,卻要如同一個人一樣。再次,抬約櫃的人還要細心謹慎地前行,穩重地舉步,絕不能貪快;歷史上發生過無數次由於人急功近利而損害了神事工的事,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就是一個例子,英國格林威爾的清教徒政權亦然。
總而言之,抬約櫃不是一項任務,而是一種服事,一種見證;因此,要謹慎地抬,小心地抬,不要越過神的心意。神這樣設計金鐶的位置,已經定規了抬約櫃的法則,限制了人的己意在服事中的活動。
“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杠”(出25:13)
約櫃是用皂莢木包上精金做成的,抬約櫃的杠是用皂莢木包上金做成的──都是用皂莢木做成,差別在於包上精金或金子;這個差別很有講究,精金包皂莢木指的是主自己,是他道成肉身的經歷,重點在神;金子包皂莢木指的是主的工作,要叫人活出神的性情,重點在人。換言之,神要用有他性情的人來顯出他的見證,因為“二”是見證的數字,兩根杠有著見證的實意;所以擔負見證的人一定要活出神的性情,這樣纔能使神的見證在人中間顯出。
隨時隨地活出神的見證
“這杠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出25:15)。聖所內的每個物件都是要抬的,但只有抬約櫃的杠在約櫃停放妥當以後仍要留在環子內,不可抽出來;神作這個安排也是有用意的:杠留在環內,什麼時候要抬約櫃,立刻就可以抬起來,不必先穿杠再抬起來;這說明瞭屬神之人要隨時隨地活出神的見證來。許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在教會和信徒中間好像是蠻愛主、蠻願意順服主的,一派敬虔的外貌;可是在家裏,在辦公室或屬世親友中間,就一點也活不出神的性情,這就不對了。要隨時隨地活出神的見證來,這就是把杠留在環子內的寓意。
從人的身上活出神的性情,這是主用心良苦的工作──主花了許多心血、忍耐、憐愛、管教,打傷了又醫治,撕裂了又纏裹,好不容易才把我們這些與神無份無關,並且與神為仇的人造就成盛裝神榮耀的器皿;我們若不隨時隨地作神的見證人,那就太虧欠神了。不要覺得杠留在環內佔據了額外的空間,造成不便,總要越過人心中的難處,活出神的見證來。
神的恩惠隨時隨地豐豐富富地流進人中間
穿在約櫃環子內的兩根杠不僅是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的時候不抽出來,到了所羅門把聖殿建造妥當,把約櫃停放在至聖所內的時候還是造了兩根更長的杠穿進去(參王上8:6-8),不抽出來;這又是什麼意思呢?
約櫃不單是神與人同在的見證,也是神向人施恩的所在;神要求人隨時隨地作他的見證,他自己也隨時隨地向人流出恩典,且是豐豐富富地流出恩典。聖殿的寬度比會幕大,抬約櫃的杠也隨之加長,超過比例地加長;這個改變太寶貝了:神的榮耀在人中間增加,神的恩典也隨之加倍地臨到人身上;他是時刻等候向人施恩的神,仰望他的人必不羞愧。
約櫃是神對人公義的要求
聖所內的物件體積最大的就是約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這樣大的體積讓人認識到,神對人的要求是大的,而人到神面前來所遇到的正是這個要求。究竟神對人要求的內容是什麼呢?人在神的要求下又有怎樣的結果呢?約櫃本身向人說明瞭這些事,叫人看見自己在神面前的光景。
“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出25:16)
約櫃裏所放的東西說明瞭神要求人的內容。神告訴摩西要把他所賜的法版放在櫃裏,這是首先要放在櫃裏的東西;法版上有神親手寫下的十條誠命,這是律法的精義,代表著神公義的要求。神公義的要求是絕對的,什麼樣的人、事、物都不能改變神絕對的公義,連父懷裏的獨生子替人擔當罪的時候也不能使神的公義作些微的修改,以免除罪的工價。
人到神面前首先要面對的就是神對罪人的審判。神的律法不是只有定人罪的作用,也有使人活的作用;不違背律法,滿足律法的要求,人就可以活在神的面前,蒙神的記念。但問題在於,亞當的後代在本性上就是犯罪的,在生活上所顯露的也是犯罪;既是這樣,律法的作用顯在亞當後代身上就只能是定罪了──在約櫃的面前,每一個人都面對著神公義的要求,面對著律法的定罪。
一金罐嗎哪和亞倫發芽的杖
除了神的法版,約櫃中還先後放進了一金罐嗎哪和一根原屬亞倫的發芽的杖(參來9:4);這兩樣物件放進櫃裏也是遵著神的吩咐:嗎哪是神恩賜的表示,發芽的杖是復活大能的彰顯;但這兩樣物件放在約櫃中並非要記念神的恩典,而是要強調人被定罪的事實。
嗎哪是神在曠野中供應以色列人的恩典,叫他們在曠野中不受飢餓的威脅,這原來是美事;但以色列人不服神的命令,超過了神的定量揀取嗎哪,蹧蹋了神的恩典;他們又不接受神的權柄,在安息日到外邊揀拾嗎哪,一再地頂撞神。因此,神吩咐摩西留下一金罐嗎哪,放在約櫃裏。啊!這原為神恩典的嗎哪竟然成了定人罪的證據(參出第16章);人因著悖逆和愚昧而在恩典中被定了罪!拒絕救恩而被定罪也是一樣。
以色列人不服神的權柄,在曠野漂流時發生了一次大規模的反叛,他們表面上是對付摩西和亞倫,實際上是對付神;對可拉黨的懲治並未止息人的悖道和不服,末了神藉著亞倫的杖發芽、開花、結果,結出熟杏,才叫以色列的悖逆停止(參民第16-17章)。復活的大能是人進入神恩典的根據,可是亞倫的杖卻成了悖逆的人在神面前犯罪的證據。
法櫃裏的三件東西都顯出了人的愚昧,都定了人的罪──不是神定意要定人的罪,而是人的愚昧在神公義的要求下顯露出來,叫他落在神的定罪裏;約櫃使人必須面對神公義的要求。
“要用精金作施恩座”(出25:17)
約櫃內的法版實在叫尋找神的人喪氣,好像人進到神面前來還是不能得享安慰;感謝主!他是使人有盼望的神,他不單使我們看見約櫃,也叫我們看見與約櫃形影相隨的施恩座──有約櫃就一定有施恩座,看見約櫃就一定看見施恩座。神的這一安排真是叫人大得安慰,叫尋求神的人看見了出路,看見了前途。施恩座又叫作“蔽罪座”,顧名思義,這裡有神的恩典遮蔽了人的罪;人的罪在神面前不顯露了,人就不再被定罪了,相反還要在寶座上承受恩典──這是神的憐憫,也是神的預備。
神自己預備恩典
施恩座全是精金製作的,不帶一點皂莢木,這說明瞭恩典全是神自己的預備,是充滿神榮耀的傑作;人來到施恩座前再無被定罪的威脅,再沒有恐懼戰兢,不象在西乃山下看見神榮耀的以色列人那樣。在這裡,神的榮耀成了神的恩典,神的恩典調和著神的榮耀,人享用恩典的同時也享用了神的榮耀;施恩座說出了神“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來2:10)。
製作施恩座要用許多精金。在聖所中只有施恩座和燈臺是用精金製成的;燈臺用了一他連得精金,施恩座用了多少精金不詳,從它的尺寸來看,絕不會比燈臺耗用得少,只會更多。這也說明神為了叫恩典流出而不惜付出重價,來做成恩典的出口;他舍去了懷裏的獨生子作代價──誰能計算神獨生子的價值呢?他是宇宙間獨一無二的無價瑰寶,是稀世奇珍!但神為要把恩典輸送給人,連懷中的獨生子也交了出來;他為著預備恩典而付出了絕對的重價。
公義的要求有多大,恩典的供應也有多大
約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施恩座也是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面積剛好一樣;神更吩咐要把施恩座安放在約櫃上面,蓋著約櫃。哦!這是一個有福的安排:公義的要求有多大,恩典的供應也有多大;公義的要求有多高,恩典的供應更加高。哈利路亞!讚美主!難怪行淫時被捉拿的婦人得了赦免,難怪三次不認主的彼得多受安慰,難怪敵擋主的保羅能成為主的使徒。
恩典不是對罪的縱容,恩典的顯出是有條件的,因為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施恩座安放在約櫃的上面,這說明瞭神的恩典是以神的公義為基礎的。神不喜歡不義,他自己也不能不義;神的公義不滿足,他的恩典就不能流出。神是全能的神,他為什麼不用別的方法來完成救贖,一定要把懷裏的獨生子釘死?他不能對他的兒子仁慈一點嗎?神的公義不能受到損害,他不能叫自己不義;神是如此渴望向人流出恩典,以至於他不惜捨棄獨生子來滿足他的公義。有了公義的基礎,神的恩典就有條件豐豐富富地流出來,叫一切到神面前來尋求的人都享用了恩典。
兩個基路伯
神的公義是要有保證的,所以神又吩咐要在施恩座的兩頭用金子造兩個基路伯,彼此相對,眼睛朝著施恩座,翅膀高張遮掩施恩座;遮掩施恩座就是要保護恩典,不叫恩典浪費。從創世記第3章的末了我們認識到,基路伯是執行神公義的天使,要保護神的公義不受損害;他們的眼睛向著施恩座究竟要看什麼呢?施恩座上有些什麼呢?噢!施恩座上有贖罪祭牲的血,這血就是神的公義得著滿足的記號;基路伯的眼睛看見了血,就讓恩典釋放出去。恩典得以流出是因著祭牲的血,是因著神兒子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血叫基路伯停止工作,血叫基路伯驚詫神的恩典如此豐富(參彼前1:12)。
基路伯是用金子製作的,這就是說:必須要用信心來接受一個事實──神的公義是不能輕忽的。所羅門建造聖殿時,除了約櫃以外,其他的物件都改造或是增加了;唯獨約櫃沒有更改,聖殿裏的約櫃就是原先安放在會幕中的約櫃,就是摩西所監造的那個約櫃(參王上8:1-5;代下5:2-5)。神的公義和恩典都沒有改變,因為神是不改變的神;至於聖殿中其他物件的更改,那隻是量的增加,是神的作為更豐盛地顯出。
所羅門在聖殿的內殿另外造了兩個基路伯,他們站在內殿兩旁,展開翅膀遮蔽施恩座,也遮蔽內殿;他們的眼睛卻向著外殿,不象會幕內的基路伯眼睛朝著施恩座。聖經沒有明說搬運約櫃的時候是否保留了原來的基路伯,很可能那原來的兩個基路伯也一同搬進了聖殿;若這個推測正確,就更加強了神公義要求的保證──神的供應越豐富地增加,神公義的要求也就愈加明顯;即便這個推測不正確,神公義要求的保證也沒有減少。無論如何,神公義的要求得著滿足,仍然是藉著祭牲(基督)所流的寶血;約櫃和基路伯都是定人罪的,但血在公義的圍繞下帶出了恩典。
恩典與公義的匯合是人與神交通的根據
神公義的要求滿足了,他的恩典就有了出口:“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出25:21-22)──神可以向人說話了,人也可以領受神的話了;人與神的交通恢復了。
單有約櫃,神與人不能有交通,單有施恩座,神也不能向人說話;只有把施恩座安放在法櫃上邊,神與人的交通纔可以恢復,人與神的談話纔可以進行。因為在那裡,神與人交通的阻礙被除掉,神沒有受虧損,人也不再被定罪;人與神有了可以相會的條件,可以敞開地交通了。神向人說話的地點是在“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那就是神的公義和恩典的匯合點;在那裡,不是公義與恩典勉強地碰在一起,而是匯合到一個程度,連執行神公義的基路伯也能同聲說“阿們”。感謝讚美神!他叫我們在他公義和恩典匯合的地方與他恢復了交通。
法櫃和施恩座的相連正是指著基督和他被釘十架說的。人的罪橫亙在神與人中間,把神與人交通的路阻隔了;但主耶穌基督被掛在木頭上,擔當了人犯罪應受的刑罰──神的公義在他兒子的身上滿足了,神對人罪孽的追討也在基督釘十字架的地方停止了,於是神對人的體恤、同情和憐愛就在那個地方流出來了。十字架實在是神公義和恩典匯合的地方,有了基督和他的十字架,我們與神就恢復了交通;我們成了蒙恩的罪人,更成為神家裏的人,成了神的兒子,可以不住地在父神的施恩寶座前享用恩典。感謝讚美主!他是神的公義與恩典的匯合點,我們在他裡面得著了神本性裏一切的豐富。──
王國顯《神的帳幕在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