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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第卅二章

 

公義之王(三十二120

  本章很清楚的可以分作三段:

   公義之君(18)──神設立君王統治,祂的心意是要君王按公義審判人民,為困苦人伸冤,拯救窮乏人,搭救沒有人幫助的貧寒人,保護孤兒寡婦(參詩七十二篇)。但人間的君王及統治者往往與此相反,以致社會上充滿了不公平、欺壓、賄賂等不義之事。神應許在新時代裏,必有公義的政權。這個理想從沒有出現在猶大的歷史中,惟有在彌賽亞的國度裏才得成就。屆時真相必然顯露,不再顛倒是非;惡計、謊言等將必成為過去。

   聖靈澆灌(1520)──在新的時代裏,除了公義的特性外,尚有另一個現象,就是神的靈從上而來,澆灌在祂子民的身上。神的應許在新約五旬節時開始應驗了。聖靈所帶來的改變,不是物質上的富裕,而是屬靈的更新與豐盛。每一位被聖靈充滿的信徒,都結出生命的果子,並且得凓能力為耶穌作美好的見證。

   耶路撒冷的婦女(914)──從嚮往的將來,先知回到現實的情況中。當時的人「安逸」、「無慮」,但前面等候他們的是審判、荒涼、毀壞。然而先知所傳的不是宿命論,人若肯悔改回轉,神必廣施赦免憐憫。

祈禱 神啊,求𣿫的國早日完全降臨,使我們得見𣿫的公義彰顯,基督作王直到永遠。──《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