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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第一章

 

註釋

        壹 但以理和三友的抉擇(一1-21{\LinkToBook:TopicID=130,Name=壹 但以理和三友的抉擇(一1-21}

    貳 尼布甲尼撒的夢(二1-49{\LinkToBook:TopicID=136,Name=貳 尼布甲尼撒的夢(二1-49}

    𨦪 尼布甲尼撒的金像(三1-30{\LinkToBook:TopicID=143,Name=𨦪 尼布甲尼撒的金像(三1-30}

    肆 尼布甲尼撒瘋狂(四1-37{\LinkToBook:TopicID=150,Name=肆 尼布甲尼撒瘋狂(四1-37}

    伍 伯沙撒的筵席(五1-31{\LinkToBook:TopicID=157,Name=伍 伯沙撒的筵席(五1-31}

    陸 但以理在獅子坑(六1-28{\LinkToBook:TopicID=164,Name=陸 但以理在獅子坑(六1-28}

    柒 但以理見四獸和像人子的異象(七1-28{\LinkToBook:TopicID=171,Name=柒 但以理見四獸和像人子的異象(七1-28}

    捌 但以理見公綿羊與公山羊的異象(八1-27{\LinkToBook:TopicID=176,Name=捌 但以理見公綿羊與公山羊的異象(八1-27}

    玖 但以理的祈禱與七十個七的異象(九1-27{\LinkToBook:TopicID=182,Name=玖 但以理的祈禱與七十個七的異象(九1-27}

    拾 但以理所見大爭戰的異象(十1-十二13{\LinkToBook:TopicID=187,Name=拾 但以理所見大爭戰的異象(十1-十二13}

壹 但以理和三友的抉擇(一1-21

        (一)引言:但以理和三友被尼布甲尼撒擄至巴比倫(一1-2{\LinkToBook:TopicID=131,Name=(一)引言:但以理和三友被尼布甲尼撒擄至巴比倫(一1-2}

    (二)但以理和三友獲尼布甲尼撒選中入宮受訓(一3-7{\LinkToBook:TopicID=132,Name=(二)但以理和三友獲尼布甲尼撒選中入宮受訓(一3-7}

    (三)但以理和三友拒用尼布甲尼撒的膳食(一8-16{\LinkToBook:TopicID=133,Name=(三)但以理和三友拒用尼布甲尼撒的膳食(一8-16}

    (四)結束:但以理和三友獲得尼布甲尼撒厚待(一17-21{\LinkToBook:TopicID=134,Name=(四)結束:但以理和三友獲得尼布甲尼撒厚待(一17-21}

    總結{\LinkToBook:TopicID=135,Name=總結}

(一)引言:但以理和三友被尼布甲尼撒擄至巴比倫(一1-2

1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到耶路撒冷、將城圍困。

2主將猶大王約雅敬、並 神殿中器皿的幾分交付他手、他就把這器皿帶到示拿地、收入他神的廟裏、放在他神的庫中。

1.猶大王約雅敬」:他是約西亞王的兒子;約西亞在米吉多陣亡後,猶太人便膏立了他的幼子約哈斯作王(王下廿三30)。約哈斯在位僅三個月,便為埃及王尼哥所廢,且被擄到埃及,死於該地,這件事正好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預言(耶廿二11-12)。於是埃及王尼哥另立約哈斯的二哥以利亞敬作王,把他的名字改為約雅敬(王下廿三34)。

約雅敬生平有幾件大事。第一,他為了要向尼哥進貢,故向百姓徵收極重的人頭稅(參王下廿三35)。第二,雖然百姓極度窮困,他仍然耗費巨資,且勞役他們為自己建造新皇宮(耶廿二13-17)。第三,他殺害許多無辜的人,包括先知烏利亞(耶廿六23)。第四,他曾用刀割斷耶利米口授巴錄的書卷,丟進火爐燒毀,又派人逮捕耶利米(耶卅六23-26)。1猶太史家約瑟夫描寫他性情奸惡,對神對人都不敬。2

主前六○五年,那立約雅敬為王的法老王尼哥在迦基米施被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擊敗;尼布甲尼撒旋即南下至耶路撒冷,強逼約雅敬和其他國家的君王臣服,且到處搜羅優秀的青年,帶回巴比倫。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也因此而被擄至巴比倫。

在位第三年」:許多學者用這句話證明但以理書有錯誤,3因為,尼布甲尼撒第一次攻陷耶路撒冷乃在主前五九七年(參代下卅六6);即是約雅敬第十一年,不是第三年。但是,這裏祇提到部份猶太人和聖殿的器皿被帶到巴比倫,並沒有指出耶路撒冷被攻陷,故不一定等於五九七年那一次。事實上,巴比倫著名歷史學家曾指出當尼布甲尼撒在主前六○五年圍攻耶路撒冷之際,他接到父親病重的消息,故沒有攻下耶路撒冷,便匆匆趕回巴比倫。4

設若尼布甲尼撒於主前六○五年擊敗尼哥後,曾圍攻耶路撒冷,而約雅敬又於六○九年作王,六○五年應是約雅敬第四年;為甚麼這裏卻說「第三年」而不是「第四年」呢?耶利米豈不也指出迦基米施大戰發生於約雅敬第四年嗎(耶四十六2)?我們可考慮下列的理由:

第一,尼布甲尼撒的確曾在約雅敬第三年攻打過耶路撒冷,5祇是聖經(王上下,代上下)沒有記載此次戰役。但是,為甚麼其他歷史文獻也沒有記錄呢?故這理由看來比較牽強。

第二,這裏說的「尼布甲尼撒來到耶路撒冷」應解作「他準備前往耶路撒冷」。6提倡這種理論的學者多用創世記四十五章十七節;民數記卅二章六節;列王紀下五章五節去證明「來到」不一定指「到達」,可指「開始起行」。可是問題並不是這麼簡單:因為(1)「來到」有「前去」、「去到」之意,就算在上述三處經文也不需解作「準備起行」。7(2)假設這字有「開始出發」的意思,則尼布甲尼撒在約雅敬作王第三年出兵,第四年才來到耶路撒冷,豈不是用了很長的時間才抵達?(3)為甚麼但以理書的作者祇提尼布甲尼撒出兵的日期,而不記下抵達的日期呢?(4)同一個希伯來字在第二節「他就把器皿帶到示拿地」明顯是「來到」,「抵達」之意,故在第一節卻有完全不同的意思是不大可能。

第三,這裏的「第三年」是根據巴比倫的曆法計算,而巴比倫計算方法的「第三年」,相等於猶太人計算的「第四年」。8因為巴比倫新王登基那一年,祇算是「皇帝登基年」,在位滿一年後才真正「在位第一年」。故此,列王紀下的作者指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位第八年和第十九年都去圍攻耶路撒冷(王下廿五18);9耶利米書根據巴比倫計算方法,則說尼布甲尼撒侵略耶路撒冷是他在位的第七和第十八年(耶五十二28-29)。10根據這個道理,巴比倫曆的「約雅敬第三年」相等於猶太曆約雅敬第四年。這解釋比較合理。

巴比倫王」:有學者認為主前六○五年尼布甲尼撒進攻耶路撒冷之時,他還未登基為王,11故這稱號是錯誤的。這種說法忽視了本書寫作時,尼布甲尼撒已作王多年,甚至已經逝世;故作者用了文學上的預期說法來描述他,有如今天的作家說:「當美國總統列根三歲的時候」,列根三歲時,當然未成為總統。

尼布甲尼撒」:有學者認為但以理書這裏所用的拼法是不正確;12事實上,這樣的拼法沒有甚麼不妥。13

2.」:本書除了第九章但以理的祈禱文以外,都是用「主」或「上帝」,而沒有用「耶和華」一名。這叫人想起先知何西亞所指出,選民離開了上帝,祂就主動與他們脫離關係;他們不再是祂的子民,祂也不作他們的耶和華(何一9)。14這裏的「主」強調祂才是真神,是萬物的主宰。15

器皿的幾分」:聖殿器皿的一部份,不是全部;尼布甲尼撒祇帶走了一些器皿。

示拿地」:巴比倫的古稱;作者稱巴比倫為示拿地,暗示這城從古時就與神為敵(參創十10,十一2),撒迦利亞曾描繪天使把罪惡和刑罰從猶大國搬遷到「示拿」(亞五11)。

收入他神的廟裏」:16「他神」可能指巴比倫至高神「瑪度」,把耶和華殿中的器皿(戰利品)放入瑪度神廟,藉此向瑪度表示感恩,多謝瑪度幫助巴比倫軍所向無敵,每戰皆捷。另一方面,耶和華殿中器皿放入瑪度廟中暗示瑪度比較耶和華更威武,更厲害;上古二國交戰,它們所敬拜的神也彷彿在相鬥,那一國得勝,也表示它的神勝過戰敗國的神(參賽卅六18-20)。

他神的庫中」:神廟的倉庫,用來放置廟內的貴重器具;聖殿也有一庫房(王上七51)。

但以理書的作者開宗明義指出:第一,本書的記載是有關約雅敬王第三年以後的事情。第二,本書的背景乃在巴比倫,是選民被擄之地。第三,本書的重點是耶和華仍坐凓為王;許多猶太人無法了解:為甚麼神的百姓竟然被擄?神的聖殿會被毀?甚至聖殿的器具也被帶走,存放在外邦假神的廟中?答案是:這並不表示耶和華比不上外邦假神,也不是耶和華失去了力量;這些慘劇發生乃因耶和華把約雅敬並上帝殿中的器皿交付尼布甲尼撒的手。耶和華這樣做,為的是要懲罰選民的背逆,對祂不忠。換而言之,尼布甲尼撒祇是耶和華管教選民的工具,就如後來的波斯王古列被神所用,去促成猶太人歸國;真正掌管一切的乃是耶和華自己,祂是「主」。

 

1 有關約雅敬的詳細資料,可參考布賴特以色列史(文藝,1971),402; IBD, 738.

2 Antiquities 10: 83.

3 Montgomery, 115; Hartman, 129; Porteous, 25,他認為但以理書寫作目的獨特,歷史正確與否是無關重要。

4 Antiquities X: 11: 1

5 Leupold, 51.

6 Keil, 62-71.

7 Walvoord, 32.

8 Young, 269; 猶大王由登基那天至該年年底已是第一年。

9 西底家王第九年即是尼布甲尼撒作巴比倫王第八年;A.R. Millard,"Daniel 1-6 and History" EQ 49:69,清楚列出如何按巴比倫計算方法處理約雅敬作王的年期。

10 有關猶大和巴比倫計算法的差異,可參考Edwin R. Thiele, A Chronology of the Hebrew KingsZondervan, 1977, 尤其是Ch. 8,以及 Jack Finegan, Handbook of Biblical ChronologyPrinceton University, 1964. 以色列學者 Tadmor 也接受這種解釋;Hayim Tadmor, "Chronicles of the Last Kings of Judah" JNES 15: 227. 巴比倫的記錄曾如此說:「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七年,他進攻赫人之地,圍攻猶大城(耶路撒冷);亞達月第二日,他佔領了該城,擄走猶大王。」D.J. Wiseman, Chronicles of Chealdean KingsBritish Museum, 1956, 73.

11 因為他進攻耶路撒冷應該是主前六○五年六月左右,九月才正式為王;參Walvoord, 31; Baldwin, 20.

12 Montgomery, 118; Porteous, 26; 他們認為 Nebachanezzar 不正確,應是Nebucharezzar.

13 七十士譯本也作Nabachodonosor; nabu-kuddurri-usur翻作Nebuchadnezzar, 因它的希伯來字母數值是423,剛好與安提阿哥以比芬尼的數值完全相等;J. H. Hayes,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Westminster, 1976, 286.

14 「耶和華」一名源於「自有永有」,參出三14

15 Lacocque, 21.

16 多數的希臘文舊約抄本都沒有這句話;英文聖經 JB. NEB 也把它刪掉。現中卻譯作「把俘虜帶到巴比倫的神廟去,又把奪來的寶物存放在神廟的倉庫裏」,但原文並沒有「俘虜」一詞,祇是「它們」,指「器皿」。

 

(二)但以理和三友獲尼布甲尼撒選中入宮受訓(一3-7

3王吩咐太監長亞施毘拿、從以色列人的宗室和貴冑中、帶進幾個人來、

4就是年少沒有殘疾、相貌俊美、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足能侍立在王宮裏的、要教他們迦勒底的文字言語。

5王派定將自己所用的膳、和所飲的酒、每日賜他們一分、養他們三年‧滿了三年、好叫他們在王面前侍立。

6他們中間有猶大族的人、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

7太監長給他們起名、稱但以理為伯提沙撒、稱哈拿尼雅為沙得拉、稱米沙利為米煞、稱亞撒利雅為亞伯尼歌。

3.太監長」:「太監」一詞源於亞甲文,17本指「皇帝的頭」,即皇帝的顧問,後來發展成為「皇帝的寵臣」,是皇帝的得力助手,負責皇宮大小事務。故此,「太監」不像中國古時的太監,不能娶妻生兒育女:和合本把創世記卅九章一節的同一個字譯作「內臣」,因那裏的「波提乏」是有妻室的。猶太史家約瑟夫認為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既然隸屬於太監手下,便沒有娶妻生子;18這祇是臆測。如果他們是太監,則與第四節「沒有殘疾」不相吻合。

亞施毘拿\cs8」:有解作「客店」,19或「客人」,20意義不詳。

宗室和貴冑」:「宗室」直譯是「王國的種子」,乃指皇室的後代,「貴冑」即是貴族。21被選入宮侍候尼布甲尼撒的必須是出身於皇室或貴族的猶太人。為甚麼要揀選這樣背景的人呢?因為這些人在巴比倫皇宮侍立,可反映出尼布甲尼撒的威武;猶大國皇族的後代竟然成為他的奴僕。另一方面,從優生學來說,這些青年應該較為優秀。

4.年少」:不是兒童,乃是十四、五歲的青年;22也有學者以為起碼十六至十八歲,因創世記的作者用這希伯來字稱呼十七歲的約瑟(創卅七2)。23另一方面,如果他們年紀太小,就不可能「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4節)。

沒有殘疾」:身體沒有殘缺,「不是瞎眼、瘸腿、五官不正、畸形、手腳殘廢、駝背、矮小等」(利廿一18-19,現中);這是以色列人的祭司要具備的條件,他們所獻上的祭性也要這樣完美無瑕疵(利廿二18-25)。

相貌俊美」:中東強調皇宮的侍從必須身體無殘缺,而且英俊高大,是因為他們認為有美好的外表,就有精明的頭腦;24甚至直到十九世紀,土耳其和波斯的皇帝仍然沿用這標準去選揀侍從。另一方面,在希伯來人王國初期,「英俊」也是君王(如掃羅和大却)的記號(撒上九2,十六12)。

通達各樣學問,知識聰明俱備」:這兩句話原文直譯乃是:「精通各種智慧,滿有知識、聰明、學問」,強調這一浛青年不但才智過人、易於吸收新的知識,並且一學即曉;他們本身也有良好的學養和知識。25

足能侍立」:有能力和資格在宮廷工作,具備上述一流的外表和頭腦。26

迦勒底的文字言語」:「迦勒底」一詞在但以理書可指「巴比倫人」(五30)或「占星家」(二2-5,四4,五711)──迦勒底人善於偵測天象、研究命理和占卜,故「迦勒底」一詞被用來描述這一類的專家。有學者認為本節「迦勒底的文字言語」乃指這種卜卦和占星的學問;27但在這裏,「迦勒底的文字言語」不單包括有關占卜的學問,更包括了巴比倫的文字和該國的一切文化資源。28正如香港政府從前任命的華人高官,都必須具備精深的英文造詣,且對英國文化有所認識;但以理和三友必須精通巴比倫的言語和文化,方能任職巴比倫宮廷。

5.王膳」:原是一個波斯字,29指「分派的一份」,30此處明顯是指分派給這浛青年的膳食;王御用的膳食當然是山珍海味,能獲得其中的一份是一個特權。約雅斤王被擄多年之後,方獲提升,享用王的珍饈(王下廿五27-29)。

養他們三年」:柏拉圖曾提及波斯青年受正規教育三年。31尼布甲尼撒相信他們若接受三年巴比倫文化的訓練,便可肩負宮廷的重任。32事實上,波斯可能承襲了巴比倫「三年訓練」的措施。

6.但以理」:原意是「神審判」。(代上三1、拉八2、尼十6、結十四14

哈拿尼雅」:「耶和華施恩」(尼十23)。

米沙利」:「誰像神」(尼八4),或「誰屬於神」。

亞撒利雅」:「耶和華幫助」(尼十2)。

7.太監長給他們起名」:在舊約時代,「名字」佔凓很重要的地位,改名象徵凓生命歷程的改變(參亞伯拉罕、雅各、使徒保羅等);另一方面,當一個人在異國的皇宮裏工作,也另改名字(參約瑟、以斯帖)。太監長把他們的希伯來名字改成巴比倫的名字,除了工作上的方便,也暗示凓徹底的洗腦,要他們忘記自己的國家與信仰;他們原來的名字本包含「神」與「耶和華」的意思,現在取而代之的卻是巴比倫偶像的名字。

伯提沙撒」:「瑪度太太(女神),求你保護皇帝」,瑪度是巴比倫的大神。33

沙得拉」:「我害怕神」,34這神可能也是瑪度。35

米煞」:「我沒有任何價值」。36

亞伯尼歌」:「尼波的僕人」,37「尼波」是巴比倫偶像的名字(賽四十六1)。

對於被擄至巴比倫的猶太人來說,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是蒙福的幸運兒。他們有好的背景(出身於皇室或貴族)、吸引人的外表、令人欽佩的頭腦和學識;不但如此,他們又被太監長選中,得以進入皇宮受訓三年,畢業後,就可在皇宮伺候皇帝,前途實在無可限量。這四個人雖然被擄,卻算得上是不幸中最幸運的一浛。

但以理書的作者用這短短幾節經文介紹了本書的主角,也為接凓要發生的事情埋下伏筆。作者同時也透過這四個人本身的條件(尤其是他們的智慧)暗示他們敬拜真神耶和華,因為希伯來人強調: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他們的智慧乃是源於敬拜耶和華。

這四個屬神的青年人在巴比倫的官場上是否平步青雲、步步高升呢?

 

17 亞甲文s%a resi。後成了希伯來文的sasi{s;參TWOT, 634和合本在列王紀下十八17與耶利米書卅九313卻把「太監長」按其讀音翻作「拉伯沙基」。

18 Young, 39. 俄利根也贊同約瑟夫的看法,Lacocque, 22.

19 Lacoc}que, 22;這是根據敘利亞文 ~as%pazza而得的解釋

20 Hartman, 129.

21 「貴冑」一詞源自波斯文,除了這裏,祇有在以斯帖記一3,六9出現。根據約瑟夫的研究,但以理是西底家王的後代;Antiquities X, 10: 1.

22 Young, 40;猶太拉比Ibn Ezra也持同樣的看法,Lacocque, 22.

23 Ford, 80,米勒特認為是十二或十三歲,773.

24 撒母耳也採用此標準(參撒上十六7)。

25 「智慧和聰明」正是所羅門求神賜他的東西,以致他能治理國家(代下一12);參 D.W. Thomas "Additional Notes on the Root yd# in Hebrew" JTS 15: 54-57.

26 「足」可指身體的力量(士十六6;伯卅九11)。

27 Hartman, 129 A.R. Millard, op. cit, 69-71 對「迦勒底」一詞有深入的研究。

28 Young, 41.

29 patbagh 源於 Sanskirt pratibagha; Leupold, 62.

30 Montgomery, 127f.

31 Young, 42;據亞季斯塔聖典(Avesta):"學子須在賢師下受教多少時候?答:應曆時三載"

32 猶太拉比約斯(Jose)本根據民四31與八24制定利未人須受訓五年,後卻受本節(但一5)影響,把五年減為三年;Lacocque, 29.

33 A.R. Millard, op. cit, 72.

34 Baldwin, 81.

35 Montgomery129)認為沙得拉(Shadrak)叫人想起瑪度(Marduk),二字除了首字母不同,後面都用d, r, k, 三個啞音(Consonant)。

36 Baldwin, 81;米勒德,773.

37 Lacocque, 29.

 

(三)但以理和三友拒用尼布甲尼撒的膳食(一8-16

8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

9神使但以理在太監長眼前蒙恩惠、受憐憫‧

10太監長對但以理說、我懼怕我主我王、他已經派定你們的飲食‧倘若他見你們的面貌、比你們同歲的少年人肌瘦、怎麼好呢、這樣、你們就使我的頭在王那裏難保。

11但以理對太監長所派管理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的委辦說、

12求你試試僕人們十天、給我們素菜喫、白水喝、

13然後看看我們的面貌、和用王膳那少年人的面貌‧就照你所看的待僕人罷。

14委辦便允准他們這件事、試看他們十天。

15過了十天、見他們的面貌、比用王膳的一切少年人更加俊美肥胖‧

16於是委辦撤去派他們用的膳、飲的酒、給他們素菜喫。

8.立志」:直譯是「放在心上」(賽四十七7,五十七111;瑪二2),而「不放在心上」即是「不介意」(賽四十三25;和合本、呂本),「麻本不仁」(現中)。但以理對於「玷污自己」很敏感,決心不讓這事發生。後來大利烏王也「一心」(原文與此處的「立志」相同),即是立定心意要救但以理(六14)。對於希伯來人來說,「心」是掌管人「思想」與「意志」的器官。

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 「玷污」指「污染」成為污穢、不潔淨(尼十三29;賽五十九3;瑪一7)。38為甚麼享用王的膳與酒會導致不潔淨呢?理由如下:

第一,王的食物必先祭過偶像才供人食用(出卅四15;申卅二38),故他們不願吃,免得與偶像相交和來往(林前十20)。39但是,其他非王膳的食物也有可能是獻過給偶像的;倘若如此,但以理和三友豈不是甚麼都不能吃用?

第二,王的食物含有許多以色列人認為不潔淨之物、例如豬肉、馬肉;40若享用便干犯了摩西的律法(利三17,十一1-47)。41老多比曾自詡說:「當我擄至尼尼微,我所有的兄弟與親屬都吃外邦人不潔的食物,我卻堅持不吃,因全心記念神」(多比傳一10-11)。瑪迦比壹書也有類似的記載;當安提阿哥四世於主前一六七年逼害猶太人,強令他們吃豬肉,許多人「立志不吃這些不潔之物,寧死也不願為食物所玷污;他們果真因此被殺」(一62-63)。42另一卷次經猶滴傳也有如此的勸誡:「我兒雅各阿!你要與外邦人有分別,不要與他們同吃飯,因他們的行徑會玷污人,使人不潔」(廿二16)。43

但以理和三友誓死不吃王的膳,乃因不願干犯神藉摩西頒佈給以色列人的吩咐;但「酒」不屬不潔之物,為何也拒絕享用呢?

第三,吃用王的食物和酒代表與王聯合、結盟。因為,在本書十一章廿六節題及「吃王膳的,必敗壞他」,而「吃王膳的」是代表與王結盟的人。44上古中東的人喜歡立盟約表示彼此支持和忠心相待,立約後通常會一起吃飯以示慶祝(創卅一54;出廿四11;尼八9-12);故此,「同桌吃飯」逐漸演變成「互為友好」的意思。正如詩人所說:「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依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詩四十一9);基督曾借用此節經文來形容加略人猶大和他的關係(約十三10)。

對於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來說,吃王的膳,喝王的酒表示他們與王有親密的關係,王成了他們的依靠,他們要對王忠心。這是不可以接受的,因為他們唯一的依靠和忠心的對象乃是創造天地的耶和華。

9.上帝使但以理在太監長眼前蒙恩惠、受憐憫」:「恩惠」與「憐憫」在舊約常用來描寫神自己的屬性,「恩惠」指神忠於祂和選民所立的盟約,拯救落在患難中的子民;45「憐憫」與「母腹」有關,強調神那種像母親對新生嬰兒所產生的憐愛。46但以理所得到的雖然是太監長的恩惠與憐憫;但有一件事亦不能忽視的,就是神自己在工作,以致但以理可以獲得太監長的恩惠與憐憫(比較王上八50;詩一○六46)。神插手幫助但以理,因他動機純正,作出合神心意的選擇。

10.太監長對但以理說」:此句應作「祇是太監長對但以理說」;他雖然恩待但以理,卻害怕失職,遭王懲罰。他好像有心無力,不能以任何實際的行動援助但以理。

肌瘦:這詞本描寫波浪翻騰(拿一13),也用來描寫人因內心翻騰所帶來的沮喪和害怕,以致臉容憔悴枯槁,色澤全無(創四十6譯作「滿臉愁容」)。此詞在這裏也是指但以理如果不用王膳,會落得瘦弱乾癟,面如菜色,無精打彩(太六16)。

為甚麼吃王的膳就不會肌瘦呢?中東的國家與我國傳統相同,認為多吃好膳食,尤其是富有脂油的珍饈,身體便自然肥胖,肥胖象徵了強健(中國人注重進補和燉雞湯也屬同一道理,因脂肪溶於湯裏,喝後容易肥胖)。47故太監長認為:如果但以理祇吃素食,則必會因脂油不足而面黃肌瘦。

11.委辦」:監護人、看管者;48他是太監長指派監管但以理和他三個朋友的官員。由於太監長拒絕幫忙,但以理祇有轉而請求「委辦」加以援手,因委辦的官職較低,所冒的險也較小。加爾文猜想但以理得神的啟示後才向委辦求助。49

12.十天」:這是一個約數(參摩五3;亞八23),下文的「十倍」(20節)也是一樣。因「十」代表完整,可能因為人體有十隻手指;50保羅曾指出十種不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的能力(參羅八38f),以及十種叫人不能進入神國的罪行(林前六10)。但以理求委辦「試他們十天」,基督對士每拿教會也提及:「你們被試煉、必受患難十日」(啟二10);「十日」與試煉連在一起。51

素菜」:由種植而得的食物(與賽六十一11的「使所種的發生」同一字根);猶太教認為種植的子粒是聖潔的,就算與已死的不潔淨物體接觸,仍是潔淨(利十一37)。故此,「素菜」象徵聖潔,反映出但以理和三友決心在污穢的環境中持守聖潔。52這是本書重要的中心思想。「素菜」包括大麥的子粒和豆類。53

15.俊美肥胖」:「俊美」原是「更好」,故現中譯作「更健康」,描繪他們紅光滿臉,迸發出健康的氣息;「肥胖」指他們滿身肌肉、體格結實魁梧,是名副其實的「大隻佬」──(即魁梧)。

有人喜歡用本節經文支持「素食」的好處;根據現代營養學的研究,平衡的素食會使人更健康。但這不是本節經文的原意。但以理和三友看起來比吃王膳的年輕人更健康和強壯,是因為他們願意付代價順從神,得神恩寵,而不是因為所食用的素菜和白開水。

這四個羨煞旁人的幸運兒碰上第一個試驗:順從王吃王的膳食玷污自己,或是順從神而加以拒絕呢?54如果選擇後者,不但前途盡失,沒法在巴比倫大展才華,且會喪失寶貴的性命。他們卻決定冒死也要順從神,不讓自己受染污,55因忠於神遠比忠於選用他們的尼布甲尼撒更重要。相應地、神也讓他們得償心願,在未來的三年裏安心吃素菜喝白水。

 

38 現中把本節譯作:「但以理決心不沾王宮的食物和酒,免得在禮儀上不潔淨」可能是根據瑪一7、但此處不須單指禮儀的不潔,也可包括其他方面的不潔。

39 贊成這論點的有 Young, 45; Keil, 96.

40 H.W.F. Saggs, The Greatness that was BabylonSidgwick and Jackson, 1962, 176.

41 Walvoord, 37.

42 謝友王,兩約中間史略(種籽,1978),247-324 詳細討論瑪迦比的革命。

43 R.H. Charles, Pseudepigrapha, 46; 這些不潔的食物可能沾有血(申十二23),參Hammer, 20.

44 Baldwin, 83.

45 第一本研究「恩惠」這詞的著作乃是 Glueck 1927年所寫的論文,Nelson Glueck, Hesed in the Bible trans. by A. GottschalkHebrew Union College, 1967; 後來有一位學者不贊成 Glueck 過份偏重盟約,指出了不同的看法,Katherine D. Sakenfeld, The Meaning of Hesedin the Hebrew Bible: A New InquiryScholar Press, 1978.

46 M. Dahood,"Denominative rihham, to conceive, enwomb" Biblica 44: 204-205.

47 現代醫學持守截然不同的論點:一個人越少吃用脂肪,則膽固醇較低,患心臟病的機會也相對而降低;參"One for the Heart" NewsweekJune 29, 198742-43.

48 Mels]ar 源自巴比倫文Mas]s]aru,是「看守者」,至於s]s]如何演變成ls], W. von Soden, Grundriss der akkadischen Grammatik AnOr 33, §30 f-g.

49 Young, 46. 加爾文用此段經文教訓人不稍遇挫折便立下結論:一切門戶都關閉,不用持守信心。

50 J.B. Segal, "Numerals in the Old Testament" JSS 10: 2-20.

51 Bentzen, 21;次經與偽經也喜歡用「十日」表徵受試煉的期間,猶滴傳十九8,十二列祖遺訓(Testament of Twelve Patrichs)中的約瑟遺訓二7

52 G.F. Moore, Judaism in the First Century of the Christian Er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27-30, V.I. 71 n.4

53 勒德,773.

54 Collins, 24.

55 「拿細耳」的原文nazir很自然叫人連想起拿撒勒Nazareth, 而在拿撒勒長大的主耶穌也是真正把自己獻給神的拿細耳人,有關但以理和拿細耳人的關係,參Hartman, 133.

 

(四)結束:但以理和三友獲得尼布甲尼撒厚待(一17-21

17這四個少年人、神在各樣文字學問上、〔學問原文作智慧〕賜給他們聰明知識‧但以理又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

18尼布甲尼撒王豫定帶進少年人來的日期滿了、太監長就把他們帶到王面前。

19王與他們談論、見少年人中、無一人能比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所以留他們在王面前侍立。

20王考問他們一切事、就見他們的智慧聰明、比通國的術士、和用法術的、勝過十倍。

21到古列王元年、但以理還在。

17.聰明知識」:不但很快學會巴比倫的學問,更能加以分辨;無可置疑,他們所學的包括了巴比倫有關占星預兆的學問。56另一方面,他們的「聰明知識」乃源於神自己,是神賜給他們的(參西一9,二9)。神的手不斷工作,讓他們經歷到敬畏耶和華所帶來的智慧與聰明。

但以理又明白各樣的異象和夢兆」:「明白」這字在但以理書出現了二十七次,57強調解釋和分辨異象與夢兆的才能。「異象」本描寫一個人魂遊象外所見的東西,不是一般人肉眼所能看得見的,這詞後來包括了神的啟示(賽一1,和合本多作「默示」)。「夢兆」也是神向人顯明心意的工具(包括向以色列人,例如王上三5;以及外邦人,創二十3)。故此,「異象」與「夢兆」分別不大,都是神啟示的渠道(民十二6)。58

但以理獲神格外的恩典,除了精通巴比倫的學問(如摩西精通了埃及的一切學問,徒七22),還可以像其他的先知一樣透過見異象得神的啟示(參7-12章),又有約瑟講解夢兆的能力(參2,四章;第五章則解釋牆上的字)。

18.日期滿了」:三年受訓完畢,太監長帶領所有經過訓練的青年去見尼布甲尼撒,讓他親自考問他們。口試結果,但以理和三友脫穎而出、獨佔鰲頭,獲選留在皇宮伺候皇帝。

20.術士、和用法術的」:「術士」這詞源於埃及,描寫在宮廷服務的魔術師(參創四十一824);59這類的埃及魔術師可以用法術把杖變為蛇,再把蛇變回杖(出七8-12);使海水變成血(出七22),使青蛙從水跳到地面(出八7),但卻不能用法術使蝨子出現(出八18),反而像其他埃及人一樣渾身長了瘡(出九11)。簡單來說,「術士」是懂得邪術的巫師。

用法術」:以前被解作占星家,現多視為懂得法術的術士;60這字在巴比倫文可指「驅魔人」,後為敘利亞人借用來描寫用音樂驅使蛇跳舞的魔術師。61

「術士」和「用法術的」在巴比倫都被視為絕頂聰明的人,他們是智者,能夠以奇異的法術行普通人認為不可能的事;但是,真智慧和聰明乃源於耶和華,他們自然不能與屬於祂的但以理相比。

21.古列王元年」:這是主前五三九年;但以理由主前六○五年一直做官至古列王元年。有學者以為本節與十章一節有矛盾,因該處說:「波斯王古列第三年,有事顯給但以理」,看來但以理於古列王第三年仍在世,而非止於「元年」。62事實上,本節乃說但以理到古列元年仍在,並不是說他在該年逝世;作者所用的表達方式暗示但以理在古列元年後還繼續存在;63作者故意強調「古列元年」,乃因那一年是猶太人從巴比倫回國的日子。但以理經歷了整段被擄的日子,直至同胞歸國。64

神賜福給這四個願意為了順從祂而不順從王的青年;使他們不但在體格上,較其他青年強健;而且在聰明智慧上,更是超出其他青年一等。結果,他們獲選伺候尼布甲尼撒王,這是一項至高的榮譽。但以理更獲神格外恩典,可以透過異象和夢兆去了解神的心意,且有一段很長的政治生涯,直到選民歸回。

這四個青年選擇了對神忠心,終於得到神的獎賞!

 

56 加爾文不肯承認這件事,參 Keil 的反駁,83.

57 M.A. Beeks, "Zeit, Zeiten and halbe Zeit" in Festsch, Th. VriezenWageningen, 1966, 19-24.

58 1「夢」與「異象」同用。

59 h]arto{m是借用埃及文h]rj-tp, William A Ward,"Egyptian Titles in Genesis" BS 114: 40-59; Roy B. Zuck, "The Practice of Witchcraft in the Scriptures" BS 128: 352-60; E. Langton,"The Reality of Evil Powers furthered Considered" HJ 132: 605-615.

60 Young51"astrologer"; Baldwin85"enchanter".

61 巴比倫文as%ipu "exorcist"在敘利亞文則解為snake-charmer.

62 Lacocque33)因此認為第一章與第十章是源自不同的作品。

63 Young, 51; 類似的表達可參路得記一2;耶利米書一3現中把本節譯作「但以理一直留在王宮,到波斯王古列征服巴比倫為止」,表明看起來這解決了與十1的衝突,因一21祇是說但以理在王宮工作直至古列王第一年,但這翻譯沒有根據。

64 Barr, 593; 他認為這裏提到「古列王元年」,因這是波斯國的開始,是中東歷史的一件大事。他也不相信這裏乃暗示但以理祇存在到古列元年;Criswell, 21.

 

總結

Ⅰ 本章記錄四個猶太青年經歷了戰火洗劫和國破家亡的悲劇之後,在被擄之地巴比倫獲選入皇宮服務,但這卻帶來第一個信心的試驗。雖然他們願意接受巴比倫文化的薰陶,以及巴比倫名字(新的名字帶有外邦偶像的色彩);65但是,他們卻因要保持自己免受玷污而拒絕享用王的食物和酒。

第一個試驗便是「食物」的考驗,因食物佔了人生很重要的地位,如我國所說:「民以食為天」,又說:「食色性也」。亞當、夏娃、在曠野流浪的以色列人,都曾在食物的試驗上失敗;而主耶穌所勝過的第一個試探,也與食物有關。直至今日,食物仍是人類很大的誘惑。66

對於被擄的猶太人來說,食物是他們和四周的巴比倫人之間的「分水線」,67表明他們沒有完全被巴比倫人所同化(正如今日在美國的部份猶太人堅持只吃按正規宰割的肉類);一個忠於神的猶太人雖然在巴比倫為奴,仍要在吃的事情上表明他們屬神的身份。

但以理和三個朋友珍惜他們猶太人的身份,不願意接受那些會導致喪失特殊身份之表記的食物;雖然摩西律法沒有禁止喝酒,但他們卻有拿細耳人的精神,不肯飲用王的酒,表明自己是分別出來獻給神的(民六1-4)。68

總括來說,本章指出神要求被擄的猶太人在沒有聖殿的巴比倫仍然要忠於祂,遵從祂的命令,以致和巴比倫人有所分別;他們「在」巴比倫,卻不「屬於」巴比倫。

今日華人教會面對一個重大的危機,那就是信徒與非信徒之間的分別幾乎等於零,可以說除了參加主日崇拜之外,其他方面都完全一樣。難怪非基督徒看不到要成為基督徒的必要。當信徒「屬於」世界時,所產生的影響力自然是萬分的微弱。

但以理和三個朋友為了保持他們的身份而付出代價,冒凓喪失前途及生命的危險。我們是否也願意為信仰和自己的基督徒身份作出同樣的犧牲呢?誰又願意學習那齣電影「烈火戰車」所描寫的主角的榜樣,為守主日而甘心放棄奧運會的金牌呢?

Ⅱ 為甚麼但以理和三個朋友願意冒凓各種危險來忠於神,不讓王的食物玷污自己呢?因為他們深信他們所事奉的耶和華是全地的主宰;他們雖然被擄到巴比倫,但神仍然掌管一切。69創造萬物之耶和華的能力不會局限於耶路撒冷或猶大全地而已,祂的能力可伸展至巴比倫,甚至地球的每一個角落。難怪被賣到埃及的約瑟,可以升高成為該地的首相,因為耶和華掌管全地,祂把他兄長的毒計變為賜福的工具(創五十19-20)。這是「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的最佳詮釋:無論環境怎樣惡劣,神仍然掌管,使祂在所愛的人身上所定下的旨意得以成就。

除非我們有這樣的信念,否則,我們不能真心「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11)。

Ⅲ 在第一章,但以理和三友因忠於掌管全地的耶和華而獲祂賜福,包括:在太監長眼前蒙恩(9節)、體格健壯(15節)、聰明過人(17節)、為王所賞識(19節)。這卻不是說:每次忠於神就會立刻得凓神的賜福,尤其是物質方面的福澤;很不幸地,近代有不少傳道人卻強調:祇要愛神,神必會在物質上大大賜福,而物質的豐裕象徵神的賜福。70約伯記早已指出這論調的錯謬:一個愛神的人可以家徒四壁,空無一物,不一定得到神賜予許多財物。我們愛神,忠心於祂,不是為了從祂得到恩典和福澤,而是因祂配受我們的愛。

但以理書將會讓我們看見:一個人信靠神,忠心於神,可以有不同的結果,並不是每次均立刻獲得神的福澤。

Ⅳ 但以理書一章以「時間」(「猶大王約雅敬在位第三年」)作為開始,也以「時間」(「古列王元年」)作結束。約雅敬年間是被擄的開始,古列則是其結束。換言之,但以理經歷了整段被擄的時期。更奇妙的是,他在這段被擄期間,始終堅守凓他對這位掌管萬有之耶和華的信心和忠心。

 

65 有關文化與教育對青年人所造成的影響,參Walter Moberly, The Crisis in the University,SCM, 1949, 52.

66 暴飲暴食是文明社會的通病,是人類健康的劊子手,參William Backus, Finding the Freedom of Self-ControlBethany House Publishers, 1987, 129-150.

67 除了食物,還有守安息日與割禮,都是被擄猶太人的特徵;Collins, 24.

68 可比較利甲族不飲酒的原因(耶卅五6-8)。

69 能夠超越環境去看出神仍然坐在寶座上,這需要信心,更需要神所賜予的智慧。聖靈的降臨,就是把一切事指教我們,以致我們有智慧看出各事後面的屬靈意思(約十四26;林前二14)。

70 "Saving Souls──Or a Ministry" NewsweekJuly 1987, 44; 該文特別指出美國電視的佈道家常常偏重藉愛神去獲得金錢,導致美國人覺得這些佈道家不誠實。那些強調物質豐裕代表神賜福的傳道人,這樣做是為自己驚人的奢華生活方式砌鑲藉口與託詞。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